赵作海与赵振晌外出打工,赵作海欠赵振晌工钱不给,适用哪部法律,为什么?

赵作海冤案:案件始末

今年57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亡者归来”屡爆司法冤案遭错杀“死魂灵”仍待昭雪

“死人”复活令蒙冤入狱的赵作海得以昭雪,而类似的河北聂树斌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在“真凶”现身数年后仍在期待彻底清查案情的曙光

如果不是“亡者”赵振晌突然归来,赵作海应该还是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的“杀人犯”。

今年57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被杀害”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在村里,和湖北佘祥林案情节几乎完全一致。五年前,湖北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错案蒙冤入狱。11年后,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最终获得国家赔偿案46万元。如今,“死人”复活令赵作海得以昭雪。

然而,已被执行死刑的河北的聂树斌、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在“真凶”出现数年后,仍未出现清查案情的曙光。

一系列离奇的冤假错案,考验着社会与民众的神经,更将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重弊端展露无遗。

2010年5月8日下午

省法院召开审委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委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