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会有案底吗

嫖娼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算不上是什么严重的违法犯罪。因此,一般只要没被抓现行,事后,警察很少会通过支付记录找出其他嫖客的。

说实话,嫖娼事后很难取证的,可能就是这种行为,很少被事后处罚的主要的原因之一。当然,不是现在的技术或警察不能对此取证,而是像嫖娼这样普通的行政违法行为,不值得动用大量警力去侦察取证,然后对这些人员进行处理。

不过,事情既然做了,难免就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和卖淫小姐的转账记录,进入嫖娼窝点的监控录像,卖淫人员的口供,指证等。那么警察可以通过这些证据,来处罚相关的嫖娼人吗?事实上,警察是无法只凭这些证据,来对嫖娼人员进行事后处罚的,但这些证据可以作为相关的佐证。

说个真事,我一发小(单身,父母也不在身边)曾经去嫖过娼。当然,当时并没有被查获。不过,后来该卖淫窝点被查获了。警察从小姐的收付纪录中,查到了有我发小的转账记录。当然,小姐也承认这是我发小给她的嫖资。

于是派出所打电话给我发小,叫他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到了派出所后,警察告诉他说,他们最近查获了一个卖淫窝点。通过监控录像得知,他曾经进入过该窝点。而且其中某个小姐,指认我发小参与了嫖娼,并有与其的支付记录为证。在这些证据前,我发小当时就崩溃了,立即对自己嫖娼一事供认不讳。最后,我发小被处以七天的拘留和2000元的罚款。不过说实话,这个处罚不算太重,因为嫖娼最高可处15日拘留,以及并处5000元罚款。也许是我发小认罪态度好,所以处罚就轻吧。

当然现在知道,只要我发小,打死不承认。警察是无法处罚他的。因为说白了,这些都是间接证据,不是直接证据。不过我发小做贼心虚,面对警察的盘问,自己都招认了,那不处罚他,显然就不对了。

值得注意的是,嫖娼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而根据该法的规定,违反该法半年后,仍未被公安机关查获追诉的,将不在追究处罚。说白了,嫖娼只要过了半年的时间以后,没被查获处理,就算是过了处理时效了。那么即使是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嫖娼这个事实行为,但因过了追诉时效,因此也不会受到处罚。

最后提醒大家,嫖娼虽然不是什么严重的违法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也不大。但是通过嫖娼,可以传播性病和一些致命疾病,而且嫖娼也是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元凶之一。因此奉劝大家,珍爱生命,为了家庭幸福,一定要远离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