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音乐用法的分类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录诗歌305首,大部分是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的500余年。此外,还有六篇有题目而无内容,故称盛诗,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之为《诗》,或以其整数称之为《诗三百》。《诗经》里的诗其实就是歌,所以在古代,诗和歌是不分的,词和歌也是不分的。

音乐歌曲,“凡有井者,可唱柳词。”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原名《诗经》,一直沿用至今。相传中国周朝有一个收诗的官员。每年春天,他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歌。他把能反映人民喜怒哀乐的作品整理出来后,交给太师(掌管音乐的官员)谱曲,唱给皇帝,作为施政的参考。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迁说:“关中自治,雍东至河,华夏沃土。”关于这些民谣是如何来到宫廷的,众说纷纭。汉代有学者认为,周朝派专门的诗人收集民歌,了解政治、风俗的利弊。还有一种说法是,这些民歌是世界各地的音乐家收集来的。音乐家是主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吟诗作曲为职业,并收集民谣来丰富歌词和曲调。诸侯之乐,献于皇帝,这些民歌汇集于朝廷。《诗经》诞生之初,是以和声、音乐的形式流传的。正所谓,它是研究中国古代音乐极其珍贵的资料。但由于《诗经》只有歌词,没有乐谱,多年来许多学者从文史角度进行了大量的探索。而从音乐角度研究《诗经》的学者,由于音频资料的收集和乐器的研究,进展甚微。本文试图从乐用的角度对《诗经》进行推测和探讨。

《诗经》根据音乐的种类和用途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宋代郑樵对风、雅、颂的分类如下:“风”为国风,指各地民歌;“雅”多为贵族文人所作的宫廷音乐,是宫廷音乐;而《颂》则是周和王公们祭拜祠堂时所用的舞曲,即祠堂音乐。可以说,“风”是普通人的歌,“雅”是贵族小资的歌,“颂”是统治者的歌。

一、《诗经》中的“风”

风包括十五个诸侯国的民歌,包括今天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齐、汉、赵、魏、秦)的一些地方。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歌,大部分是经过打磨的民歌,叫做《十五国风》,有160篇,是《诗经》的核心内容。“风”是指乡村风和风谣。《风》是民歌,代表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还有其他部分。如《周南》是湖北北部汉水流域(今湖北襄樊、十堰,陕西安康、白河)的一首民歌。《风》是劳动人民的歌,表现了他们的爱恨情仇。历代统治阶级都非常关注民歌,因为它是连接上下层阶级的桥梁,人们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往往通过民歌来表达。所以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谶纬”,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民间歌谣,反映了。所以统治阶级对这些民歌非常敏感,后来的大兴文字狱也是源于古代的传统。这也是古代公民相对自由的一种表现。“国风”是《诗经》的精髓。“民族风格”的周代民歌以丰富多彩的画面真实地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活,表达了他们受剥削受压迫、争取美好生活的信念,是中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古代有“采风”(即采集民歌)制度,统治者通过采集的民歌观察社情。

二、《诗经》中的“雅”

雅分为和大雅,大雅是一种宫廷音乐歌曲。“雅”是周朝直接管辖地区的音乐,即有声音的雅乐。它是贵族享受宴会或王子参加会议的音乐歌曲。按乐曲不同分为大雅31首,潇雅74首,共计105首。“大雅”多为贵族所写,而“潇雅”则是个人表达。除了少数潇雅民歌外,大部分都是贵族文人的作品。虽然《大雅》多为文人之作,但《潇雅》中也有不少类似风谣的词,如《黄鸟》、《各奔东西》、《谷峰》、《草为何不黄》等。“雅”是“王绩”之乐,被这一带的周人称为“夏”。古代常用“雅”、“侠”。优雅也有“正”的意思。当时王姬的音乐被认为是正音——典范音乐。周代人把郑声称为雅乐,就像清代人把昆曲称为雅布一样,带有尊称之意。朱《诗传》云:“雅者为义,歌者为乐。他的文章大小有差异,但儒生的正反观点有差异。有了今天的考验,是潇雅和闫妍的喜悦;是优雅,是参会的喜悦,是守纪律的言语。不同的单词和声音有不同的音节。所以,大小和高雅的区别就在于它的内容。”

三、《诗经》中的“赋”

颂,包括《周松》(31)、《松露》(4)、《商颂》(5),是祠堂祭祀用的音乐歌舞曲,共40篇。“颂”是祭祀在祠堂里的音乐歌曲和史诗,其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绩。《毛诗序》说:“讴歌者的美与德的描写,告之神明其功。“这就是颂歌的意义和用途。王国维说:“赞声慢于风雅。“这是他音乐的特点。《颂》诗主要是《周颂》,是周王室的祠堂祭祀诗,产生于西周初期。除了单纯的赞美祖先的功德,还有一些人春夏求神或秋冬谢神,反映了西周初期周人以农立国的社会特征和农业生产的状况。

从对《诗经》音乐用途分类的研究中可以看出,《诗经》作为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不仅在文体、风雅、颂体上,而且在礼乐教化形式、文学语言及其所表现的音乐形式上都具有巨大的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