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没有经过我的允许,播我的原创歌曲,属于侵权吗?该如何投诉他们?
按照著作权法:你的歌曲如果是已经发表的,电视台可以不经过你同意播出,但是应当付费。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解决纠纷的方法无外乎协商、调解、仲裁、起诉。你可以要求电视台支付报酬(在你的作品已发表的情况下)。如果未发表,你可以要求电视台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先与电视台协商,协商不行的话,直接向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