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的四种音乐教学法包括
1.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其特点是教师在钢琴上即兴演奏进行教学,学生用身体的节奏体验音乐的感觉。其教学特点是:重视学生身体节奏的律动配合音乐教学;舞蹈和节奏是音乐教学的主要活动;教材要取自自然界中有节奏的素材,这是学生学习音乐最自然的感受;高度重视学生视觉和听觉感知能力的培养;即兴舞蹈表演能促进学生的音乐表达能力;音乐教学应以节奏教学为基础。
2.柯达伊的教学方法:认为人声是最好的教学工具,唱歌必须是无伴奏的,就像传统的民族唱法一样。由此看来,音乐教学的实施必须有训练有素的教授资格和完备的教材。这种教学方式可以在任何地方实施,其教学对象无论是2岁的孩子还是成年人,都可以通过唱歌来学习音乐,可以说是最理想的民族音乐教育。他倡导的音乐活动有歌唱教学、节奏教学、视唱练耳和歌曲练习、手语教学等。
3.奥尔夫教学法:其主要内容是诉诸感性,回归人文主义,基本教学理念是感觉胜于理解。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会在最自然的环境中产生本能的活动,如模仿、触摸、味觉、肢体活动等。慢慢长大后,一些潜意识的体验会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随着语言表达的成熟,就可以学习音乐的基本能力了。即从感觉到具体概念到语言表达到读写再到创作的阶段。
4.铃木法:可以说是母语教学法,从小注重培养孩子的潜能。孩子在两岁到三岁之间出生,家庭就可以开始塑造音乐情境,比如经常播放一些高雅的歌曲,激发孩子感受音乐的能力。这种不断的练习、观察和表演,一直到青少年和成年人,每个人都可以发挥自己的潜力,都有专业的音乐水准。其教学特点是:创设学习音乐的环境,从中培养良好的乐感;强调模仿和反复练习的重要性;注意父母与孩子的互动;注意音色的质量;要求播放的正确性;注重表现或表现的水平;注重自我评价,观察他人的自我学习能力;鼓励背诵;掌握上课时间;小组课和小班课一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