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期皇后玉玺的规格是多少?

皇后玉玺

高2厘米 边长2.8厘米 重33克1968年9月陕西咸阳韩家湾乡狼家沟出土,现原件由陕西历史博物馆收藏。

此玉玺选料为上等新疆和田羊脂玉,温润洁白,玉质晶莹,精美灵秀。玉玺印面为正方形。玉玺上方的玺钮为凸雕的一螭虎形,螭(chi,音吃。传说中的一种没有角的龙),螭又有“雌龙”之说,龙为至高无上,虎为百兽之长,它除了能驱除恶魔外,还是权势、军威的象征。玉玺四侧面阴刻云纹,底部印面为阴刻篆书“皇后之玺”四字,印纹排布疏朗,书体端庄而流畅,结构方整,笔势方中带圆,刚柔相济,刀法娴熟,可谓“方寸之间,气象万千”,体现了当时高超的篆刻艺术水准。

《后汉书·祭祀志》指出:“三皇无文,结绳以治,自五帝始有书契。至于三王,俗化雕文,诈伪渐兴,始有印玺以检奸萌,然犹未有金玉银铜之器也。”“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诈伪”、“奸萌”显然是私有制出现后的诈骗、冒认、偷盗、侵夺等不正当的行为。因此,能在器物上戳压记号,以证明物归谁主的印章便应运而生。印章不仅是持信之物,而且是权力的象征。根据遗物和历史记载,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印章已出现,在战国时代已普遍使用。起初它只是作为商业上交流货物时的凭证,印章是用金、玉、银、铜等材料制成,称“方寸玺”,人人皆可佩带。

据东汉蔡邕的《独断》记载:秦以前的玺印尊卑***之,“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其好,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群臣以金、银、铜的材料做印。这说明秦以后,玺印不仅是持信物,而且是天子权力的象征。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少府设置了专门掌管印章制度的“符节令丞”,说明秦代曾经建立过官印制度。在春秋战国至秦以前,篆刻印章称为“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形成了帝王用印称“玺”或“宝”,官印称“印”,将军用印称“章”,私人用印称“印信”。汉以前,文书大都写在竹木简牍上,为避免简牍散失,密封文书内容,就在写好的简牍外,再加上一块挖有方槽的木块并用绳子捆扎,把绳结放入方槽内,加上一块软泥,用印在泥上按捺出印文,这种软泥即我们今天说的“封泥”。另有一些特大的印,上面可插入木柄,是专门用来烙在马身上作为印记的,也有可能为大件物品发送的封用印记。

1968年9月,当时还是陕西咸阳韩家湾乡小学生的孔忠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在一水渠旁捡到此枚玉玺。回家后,他把此印章交给其父孔祥发,其父认定是一件文物,于是把它交给陕西历史博物馆。汉代有官印制度,且对玺印的文字数、官职名称、特别是对印之材料、绶带、钮制都作了规定。据《汉官旧仪》记载:“皇后之玺,文与帝同。皇后之玺,金螭虎纽。”这件“皇后之玺”玉印与这一记载正好一致同时,又因其出土地点位于汉高祖刘邦的长陵陵冢和皇后吕雉陵冢西侧约一千米处,因此研究者推测,这件玉玺很可能是吕后生前使用过的印章,并且葬入陵中为供祭品,因陵墓被盗,玉玺流落土中,后被雨水冲刷到沟中。吕后前后掌权十六年,当时位于今天的广州地区有一个南越国,不向西汉朝贡,为此,吕后颁布命令禁止卖铁器和马牛给南越,借以对南越国实行经济封锁。吕后当时用来发布命令的,就是这块皇后之玺。中国古代帝后,尤其早期的玉玺传世罕见,是因为改朝换代之际,新的王朝往往要将旧王朝的玉玺毁废,以防止旧王朝死灰复燃。这枚“皇后之玺”玉印是汉代皇后玉玺的唯一实物资料,对研究秦汉帝后玺印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