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音乐系在音乐形式上有什么特点?
音符的固定性是指欧洲音乐系的音符之间有很大的空间和空隙,这些空间和空隙不需要用音乐腔来填充。虽然采用欧洲音乐体系的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音乐作品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用了腔音,如颤音、滑音、强弱变化等。,它们与东亚音乐体系的腔的表达意图的丰富变化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单音调的进步,欧洲音乐系“强调音调在概念上的固定性”
四音系列的调式基础是欧洲音乐体系的调式作曲基础,由两个四音系列组成,有两个大调和一个小调音程。根据半音音程在声调系列中的位置,可以有三种不同风格的四声系列。
欧洲音乐起初由四音系列组成,称为“中世纪调式”(或“教会调式”),后来逐渐演变为自然大调和小调、和声大调和小调以及旋律大调和小调。采用欧洲音乐体系的中国各民族最常见的民间音乐有自然大调和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多利亚调式和混合吕底亚调式。
旋律思维的功能与和声欧洲音乐系的旋律具有功能和声的表层含义,很容易与传统和声相匹配,甚至连不懂音乐的民间艺人也经常运用自如,这似乎说明这个音乐系的旋律思维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具有功能性与和声性。
节奏和韵律的等分节奏是欧洲音乐系的主要节奏和韵律特征,强弱拍子分明,强弱拍子有规律的交替。中国的民族音乐,属于欧洲音乐系,特点是节奏和韵律,基本不用东亚音乐系的散盘。
富有质感和多声部思维的多声部民歌是欧洲音乐系最重要的现象。这个音乐系的多声部民歌,表现出其多声部织体具有鲜明的纵向线性思维特征。
欧洲音乐系中属于各民族的中国民歌多为单浊音,但从仅有的多浊音作品中可以发现,它们接近欧洲旋律音乐的纵向线性思维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