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三要素是什么?
音乐三要素指的是旋律、节奏、和声。
旋律:
也称为曲调。音乐的跌宕起伏按照一定的节奏层次有条不紊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曲调。旋律是最重要的表达手段,是音乐的本质和决定因素。曲调的方向是可变的。有三个基本方向:水平方向、向上方向和向下方向。
同调的前进方向叫水平;从低音到高音,向上;从高音到低音,往下。常见的旋律发展方式有“谐音重复”、“渐变”、“跳跃”。按照音阶的相邻音来分,叫渐进性音,三度的跳叫小跳,四度以上的跳叫大跳。
节奏:
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音乐的节奏常被比作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节拍和拍子的周期性和有规律的重复。中国传统音乐称节奏为“板眼”,“板眼”相当于强拍;“眼”相当于强摄(中眼)或弱摄。
和谐:
和声包括“和弦”和“和声进行”。和弦通常是三个或更多的声音按照一定的规则垂直(同时)重叠的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是和声进行。和声具有明显的强、轻、厚、薄色彩效果,还具有构成分句、段落和结束音乐的作用。
扩展数据:
音乐的其他基本元素:
强度:音乐中音的强度。
速度:音乐的速度。
调式:音乐中使用的音调是按照一定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这些声调形成一个以单音(主音)为中心的系统,称为格局。比如主调式,小调调式,五声音阶调式。调式中的音调从主音下降到高音,形成音阶。
形式:音乐的横向结构。
织体:复调音乐中声音的组合。(包括纵横组合关系)。
音色:音色可分为音色和乐器音色。在人声的颜色上,可以分为童声、女声和男声。乐器有许多不同的音调。在音乐中,有时只用单一音色,有时用混合音色。
参考资料:
音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