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于500人的活动的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500人的活动不需要审批。为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责任人。
法律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公众举办的每次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竞赛;(二)音乐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三)展览、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展、焰火晚会等活动;(五)招聘会、彩票销售等活动。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