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宇
2010年12月11日,云南楚雄一学校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重大惨案。案件发生在云南楚雄紫溪中学的学生宿舍3栋401室,高二学生李国阳持刀刺了舍友徐振宇19刀,汪磊25刀。
案发时毫无预兆,3人之间平时几乎连口角和纠纷都没有发生过,为什么李国阳要对同班同学兼舍友痛下杀手?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整个案件吧。
案件经过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时,同学们都刚刚睁眼准备去上课,但此时的李国阳已经拿起了刀子站在了正在熟睡的舍友汪磊面前。
因为汪磊抢走了他喜欢的女孩,所以他准备用汪磊的死来弥补自己内心的伤痛,当他正要对着汪磊挥下屠刀时,舍友徐振宇却醒来了看见了持刀的李国阳。
徐振宇及时扑开了李国阳,并对其大声规劝,但李国阳并不为所动,因为徐振宇也是他的竞争对手之一,他们都比自己优秀,都会抢走自己喜欢的女孩。
于是李国阳对着徐振宇疯狂挥刀,将徐振宇砍倒在了血泊之中,而汪磊也被他们的争斗声惊醒,准备阻止李国阳,但也被近乎癫狂的李国阳砍倒在地。
看着倒在血泊里的二人,李国阳渐渐冷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准备跳楼自杀,但在途中被周围宿舍的同学拉住,他又用刀子割向了自己的手腕…
案件回源
据悉,案犯李国阳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已经去世,而他的母亲也在其父亲离世不久改嫁给了一个生意人,李国阳的童年可谓是孤苦伶仃,没有了父母的管教,李国阳从小就会被别人欺负,他也养成了一种内向的性格。
案发前,李国阳正在云南楚雄紫溪中学的文科班读高二,他成绩平平,性格内向,说话轻声细语,老师和同学都觉得他是个温柔的老实孩子,可就是这样一个内向的老实孩子,竟做出了如此血腥的杀戮。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李国阳曾经因为班里的一位女孩,和汪磊争风吃醋,闹得很不愉快,这很有可能就是李国阳的杀人动机。
案件结果
李国阳割腕后便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抢救成功后,警方于当天下午将其押解到楚雄市派出所。但是徐振宇和汪磊由于失血过多,伤及内脏,抢劫无效死亡了。
被害人父母非常绝望,他们表示自己从没想过自己的孩子有一天会惨死在自己同学的手里,李国阳一定是个杀人魔,他们要求一定要严惩李国阳。
2011年3月7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宣布判处李国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国阳入狱后,在狱内表现良好,争取到了减刑。2013年案犯李国阳的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十个月。
最后的话
因为从小并没有感受到足够的家庭的温暖,导致了案犯变得偏激、狭隘,并且滋生了极强的报复心理。在面对生活上的挫折之时,意志脆弱的他感到痛苦不堪,最终走上了绝路。
学校一定要做好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心理辅导,要真正关心孩子的内心,往正确的方向引导他们,爱护他们。
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