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音乐等级考试为等级考试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联合推出的2008年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日前启动。考试是在《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试》的基础上发展完善的。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将分为两大项:一是声乐、器乐专项音乐演奏技能考试,二是音乐基础知识考试。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双方已组织专家对各种音乐演奏技能水平考试安排了新的课程,设置了“音乐基础知识”考试项目,编写了相应的教材,制定了考试标准。考试评价是社会音乐教育的组成部分。先进的教育测量评价理论与社会音乐教育的现实相结合,将为人们提高音乐知识、素养和技能提供有效的途径。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试始于1989,在全国24个省市设立了近40个考点,开设钢琴、小提琴、民乐、管乐、声乐、音乐基础知识等23个专业。它是中国最早的社会音乐考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