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魏晋南北朝的音乐发展有什么特点和成就?宋元时期的音乐发展有哪些特点和成就?

秦汉时期开始出现“乐府”。它继承了周代的采集制度,采集、整理、变更民间音乐,还集中了大量乐师在宴饮、郊祀、庆典上表演。这些用来唱歌的歌词,叫做乐府诗。乐府,后来引申指各种有无音乐的歌词,甚至一些戏曲、器乐也叫乐府。汉代歌曲的主要形式是宋相鹤。从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剧,逐渐发展为丝竹乐器伴奏的“和合大曲”,具有“华丽-倾向-混乱”的音乐结构,对隋唐歌舞大曲产生了重要影响。汉代,鼓乐兴起于西北边疆。它由不同的管乐器和打击乐器组成,如横吹、骑吹、黄门布道等。它们在马背上或行进中演奏,用于军乐礼仪、宫廷宴会和民间娱乐。今天存在的民间打击乐,应该有汉代提倡的遗风。汉代还出现了“百戏”,将歌舞、杂技、角力(相扑)融为一体。汉代法学的成就是方静用三分盈亏法将八度分为六十律。虽然这个理论在音乐实践中毫无意义,但却体现了法律思维的精妙。理论上达到了五十三平均律的效果。宋元时期音乐发展的特点:不仅继续发展了以前占主导地位的歌舞音乐,而且产生了许多新的音乐品种,使声乐和器乐全面发展,成为我国现代音乐的基础。汉魏以来,随着佛教的传入,佛教音乐也非常流行。原始佛教音乐“法乐”多来自西域龟兹或天竺等国。到了南朝齐梁时期,他们开始用“尚青了”为佛教服务。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唐代的“法曲”。

随着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的传入,琵琶、钹和羯鼓等乐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音乐法理论中,秦运用了纯粹法。“喷嘴校正”的方法应用于晋代荀虚。宋代何承天发明了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法”。作为对儒家正统思想的否定,出现了杰出的音乐美学著作——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和齐梁沈约的《音乐通史——宋·乐书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