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高的涉嫌参与罪案及死因聆讯

凶徒在石围角邨杀警案现场留下的口罩,经检验后证实与徐步高的DNA吻合

徐步高在案件中使用的点38左轮手枪,枪支已严重锈蚀,枪柄则以黄色胶带包裹,枪内3发子弹悉数发射,余下3发弹壳。警方其后证实此为梁成恩被抢去的佩枪

冼家强与徐步高发生纠缠的隧道平台。经过近距离的枪战后,徐与冼躺卧在平台左上角,开火还击的曾国恒则躺卧在平台右下角的梯间

警方证实徐步高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使用的点38左轮手枪为殉职警员梁成恩被抢去的佩枪,相信他涉嫌参与石围角邨杀警案及丽城花园劫杀案,有关调查于2006年年底完成,大量证据显示徐步高涉及上述三宗案件:

石围角邨杀警案中,死者梁成恩身旁一个怀疑属于凶手的口罩,上面有死者和一名不知名男子的DNA样本。在与徐步高的DNA检验比对后,证实两者吻合。

丽城花园劫杀案中,匪徒穿着一件右胸有一个三角标志的红衣和美津浓球鞋及深绿色头套。警方在徐步高位于东涌的住所搜查,先后检走超过60件证物及27盒生活录像带,徐步高在影带片段曾经穿着同款的运动鞋及相当类似的红色上衣。

警方调查徐步高及妻子的八达通纪录,发现两人有交换使用八达通卡的习惯。警方发现他曾在两宗案件发生前多次前往案发现场,而两宗案件都发生在他当值执勤前的空档。

警方调查发现徐步高在丽城花园劫杀案后,户口内出现总值约558,000港元的不明款项,而款项以现金存入的方式,存放在他个人开设的19个私人户口内,并以其张姓友人于庙街的住址作通讯地址,全部在2001年12月后开设。。另外,徐步高在该案后出境记录53次,先后到中国内地35次和到澳门7次,其中亦有与家人到澳洲和加拿大游玩,亦有与朋友到新西兰历险及多个国家旅游,消耗近20万元旅游费。警方认为以他的家庭收支,难以负担有关旅费,因此资金明显来历不明。

警方发现徐步高于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时48分(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前一个半小时左右),下班离开东涌警署,徒步前往东涌裕东苑的停车场取电自行车,花4分钟驾电自行车往逸东邨家兴停车场。其后,他转驶一部报失客货车,由东涌开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车后步行抵达案发现场,警方模拟所需时间约为33分钟,推测他当晚12时21分抵达现场。探员在徐步高的电自行车搜获与他离开警署时穿着类似的衣物,相信他在出发之前曾经易容更衣。

警方在徐步高的电自行车捡获一张记录了巡警到广东道政府合署签簿时间、巡警数目等资料的纸张,由此可分析出广东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区及油麻地警区的警员巡逻交界,两区警员巡逻时都会经过隧道,但经由不同出口离开,路线不会重叠。警方怀疑有人刻意抄下两区警员签更时间,得悉凌晨1时半前两区的警员不会同时在隧道内出现。

死因裁判法庭于2007年2月26日起合并审理涉及徐步高的三宗开枪引致四人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讯,聆讯***进行36天,由陈碧桥担任死因裁判官。警方的死因调查报告交代三案的调查结果、徐步高的背景及个人财务状况等。4月25日,陪审团一致裁定,徐步高是杀害梁成恩、巴籍护卫Khan Zafar Iqbal及曾国恒的凶手,而曾国恒在遇袭时开枪还击,因此法庭裁定徐步高合法被杀。

跟踪政要及解放军驻港部队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在东涌警署徐步高使用的储物柜内,发现两本日记簿及一个绿色文件夹,记录徐步高在2005年间曾跟踪多名政治人物,包括乡议局主席刘皇发、立法会议员黄宜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邬维庸,载有跟踪内容、定时观察及车牌纪录,又记录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鉴林、马力、张学明及工联会议员陈婉娴座驾的车牌,并记录了行政长官董建华居住在嘉慧园。日记亦记载了解放军驻港部队在枪会山军营及白加道司令员官邸的守军换班时间,动机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