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西安防疫最新规定

对西安口岸入境目的地为外省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3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3天要求核酸平行检测+抗体检测,“点对点”送至离陕交通工具。对目的地为陕西省的入境人员,实施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措施,即在西安口岸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本省外市的,由目的地城市“点对点”闭环接回;目的地为西安市的,继续在市级入境隔离场所集中隔离至21天,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接回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

外地回西安防疫规定:低风险地区人员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西安“一码通”为绿码可返回。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根据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建议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西安”,若确需返回西安的,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隔离期间5次核酸检测等措施,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医疗及检测等费用自理。其他从国内有病例的外省市返回西安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及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外省去西安需要隔离吗

1、核实从外省回来人员具体行踪轨迹,经过核实,从高风险地区回来的人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回来的人居家隔离,非风险地区回来的人每天监测体温。

2、低风险地区人员到西安不用隔离,查验行程码、西安一码通绿码可通行。

3、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西安,如需来返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