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创作了哪些作品?
贝多芬创作了9首编号交响曲、36首钢琴奏鸣曲(其中32首编号,65,438+0首未完成)、65,438+00首小提琴奏鸣曲、65,438+06首弦乐四重奏、65,438+0首歌剧和2首弥撒曲等。这些作品对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贝多芬被誉为华语世界的“乐圣”。
音乐成就和特点
贝多芬的作品包括32首钢琴奏鸣曲、9首交响乐、5首钢琴协奏曲、小提琴协奏曲、三重奏协奏曲和弦乐四重奏。有Op号的作品有138。
至于标有WoO的作品。,有205件作品,说明作品是“Werke ohne Opus-Nummer”(没有Op号的作品)。虽然这些作品中有许多是在他去世前出版的,但他并不认为这些作品配得上一个Op号。
不太常见的是编号为“赫斯”的作品,共65,438+04卷,由瑞士作曲家威利·赫斯的《贝多芬全集》作为补充。
贝多芬最著名的作品有《第三交响曲英雄》、《第五交响曲命运》、《第六交响曲田园》、《第九交响曲合唱》、《悲伤奏鸣曲》、《月光奏鸣曲》等。他的《悲怆》、《月光》等32首编号的钢琴奏鸣曲,被汉斯·冯·波洛视为钢琴的“新约”(“旧约”是巴赫的“等节奏钢琴曲集”)。
他早期的音乐受海顿和莫扎特的古典风格影响很大,比如第一交响曲。在早期的钢琴奏鸣曲中,如《悲怆》,其和声特征、频繁的八度音阶和丰富的织体体现了穆齐奥·克莱门蒂和杨·杜塞克对贝多芬的影响。中后期的作品表现出强烈的个人风格,贝多芬甚至通过音乐来表达自己的理想和诉求。
贝多芬可以说是继承了德奥作曲家巴赫、海顿、莫扎特的音乐精髓,在形式上达到了古典音乐的极限。巴赫的音乐还没有被发现。然而,贝多芬的老师尼夫在他的教学中却没有让贝多芬感受到这位“欧洲音乐之父”的伟大。贝多芬曾说:“他不是小溪(德语中巴赫的谐音),而是大海。”
1855年,w·德兰兹提出了著名的贝多芬创作时期二分法。虽然这种划分不断受到批评,说它太绝对,不准确,但它对人们了解贝多芬创作风格的发展还是很有帮助的:
1,早期:约1802-04年前。这一时期,贝多芬明显表现出对古典传统的依赖。
2.花期:约1802-04至1812-14。贝多芬的大部分著名作品都诞生于这一时期。根据作品的气质,这一时期有时被称为“英雄主义”时期。一般认为源于《英雄》的创作或更早的海利根的疗养。
3.过渡期:随着1814/15年的最后一场演出,贝多芬陷入了几年的低产期,音乐思想开始发生变化。这里的重要作品几乎只有第28号和第29号钢琴奏鸣曲(后者就是著名的“木槌”)。
4.后期:低谷过后,自1819年贝多芬开始创作《庄严的弥撒》以来,其作品呈现出后期创作的特点,内省、哲理,规模进一步扩大。但由于前者的创作耗时较长,贝多芬直到1822年才有了更多其他流派的作品。
扩展数据:
创造性特征
贝多芬的一生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前后欧洲社会的剧变,他的作品是时代和个性相结合的产物。他极大地拓展了交响音乐的思想内容,使之成为直接反映社会变化的体裁,钢琴的演奏范围也得到极大的增强。
内容的拓展导致表现手法的革新:他突破传统的形式结构,励志的主题应用,动态的音乐发展,使音乐具有非凡的气势和力量;基于功能系统的音变系统成为他和声风格的特点;
灵活的不和谐音和大尺度的节奏对比和力度对比,在刻画矛盾冲突和戏剧性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此外,对对位的运用、乐队音响的结合以及钢琴曲的写作都有着鲜明的特色。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路德维希·范·贝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