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幼儿园课程的概念

一、幼儿园课程的含义

目前我国幼儿园课程主导定义是活动论,即“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以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总和”这个定义从广义的角度指明了幼儿园课程的全部内容,即幼儿在园的一切活动都属于幼儿园课程的范畴。

二、幼儿园课程的特点

(一)幼儿园课程融合于一日生活之中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3岁以上的学龄前幼儿,处于这一阶段的幼儿正开始学习自理,学习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学习自己照顾自己。但是,他们还不能脱离成人的照顾,特别是小班的孩子,在生活上更需要依赖于成人。因此,幼儿在园的进餐、盟洗、午睡等等都成为幼儿教师工作的重要部分,幼儿的保育成为幼儿园课程重要的组成部分。幼儿在园所进行的各种活动都包含课程的目标和内容,幼儿园课程融合在一日生活的各种活动与环节之中,包括集体活动、小组活动、自选活动、转换过渡与收拾整理、进餐、盟洗、午睡以及入(离)园等。

(二)游戏是幼儿园课程的基本形式,幼儿园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因此,游戏是幼儿园课程的基本形式,幼儿园通过游戏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而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是上课,课堂教学是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这是幼儿园课程不同于中小学的又一特点。

(三)以幼儿的直接经验为基础幼儿园课程以幼儿的直接经验为基础,让幼儿获得直接经验为主。这是因为幼儿主要是通过感官来认识环境中的事物的,即用眼睛看到物体的外形,耳朵听到声音,舌头尝到味道,鼻子嗅到气味,皮肤感到温度和质地等,而且他们的思维方式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因此,幼儿只有通过感官确切地接触到事物,并操作它们,才会比较容易地真正理解。幼儿园课程应积极发挥幼儿感官的作用,让他们正确地运用视觉、昕觉、味觉、嗅觉和触觉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