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李重光的基础乐理教材

我们现在使用的乐理体系起源于欧洲,是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乐理基础的结晶。中国传统的音乐基础理论主要是“法”和“乐”。20世纪20年代,中国音乐家小先生创作了《普通音乐》。30年代,应尚能先生写的《音乐研究大纲》,都是作者本人接触到的一些西方音乐理论。不仅不系统,而且有些内容不是音乐。直到20世纪40年代,英国音乐理论家伯顿·邵先生才对当时的欧洲音乐理论进行了初步的归纳和总结,编著了《音乐理论初步研究》。中国音乐家苗田瑞编纂了这本书;20世纪50年代,前苏联音乐理论家斯波索宾先生结合俄罗斯音乐编撰了《音乐基础理论》。20世纪60年代,我国音乐理论家、中央音乐学院李重光先生编著了具有民族特色的《乐理基础》,50多年来被我国许多专业学校,特别是中等专业学校和师范大学音乐系(系)广泛使用。虽然后来国内也出版了一些乐理专著,如天津音乐学院苗先生1985出版的《基础乐理》(修订版),西南师范大学贾方觉先生1990出版的《基础乐理》,天津音乐学院孙丛音先生、曲阜师范大学马东风先生主编的《基础乐理》,1996,武汉音乐学院童忠良老师2001出版的《乐理基础教程》等。但时至今日,李重光先生的《乐理基础》仍然是一部极具影响力的乐理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