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音乐在美国人心中的地位如何?

乡村音乐在美国人心中有很高的地位,是美国民族音乐的代表。

乡村音乐是一种具有美国民族特色的流行音乐,兴起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南部。它源于英国民歌,是美国白人民间音乐的代表。乡村音乐的特点是旋律简单,节奏稳定,叙事性强,乡土气息浓厚,亲切热情又不失流行元素。多为歌谣,二部或三部形式。

发展:

20世纪60年代是乡村音乐史上最辉煌的十年,在此期间出现了乔治·琼斯、约翰尼·卡什、帕特兹·克莱恩等顶尖的乡村音乐人。然而,由于乡村音乐的流行,纳什维尔作为乡村音乐中心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如加利福尼亚州的贝克斯菲尔德和得克萨斯州的奥斯汀。

它也因为著名歌手的出现而成为未来的乡村音乐中心之一。到了20世纪70年代,乡村音乐已经老掉牙,于是一场“反叛运动”改变了乡村音乐的传统模式。

原来由制作人来选歌,安排制作曲目的方式,遭到了很多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要求自己选歌,自己制作,体现自己的思维方式,维护自己的出版权。威廉·尼尔森领导了“反叛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