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世纪相比,文艺复兴音乐有哪些重要的发展?
复调音乐刚出现的时候,虽然有两三个旋律线,但是旋律线之间是部分或者完全不相关的。也许其中有一两个是器乐,但并没有统一成一个整体,甚至连歌词都无关紧要,同时唱出了不同的歌词。
但在文艺复兴时期,大部分是四声部或四声部以上,注重作品的统一性,全部使用声乐(即没有单独的器乐声部),所有声部的歌词都是一样的,最重要的是用一种现在叫做“处处模仿”的手法把所有声部的音乐连接起来。在这种技法中,作曲家把词分成非常短的句子,有些甚至只有单个的词,每个词在作品中实际上变成了一段音乐,虽然在纸上看不到。然后作曲家为每一段演绎一个合适的旋律概念或动机。这种想法或动机在被引出来后,被所有或大部分的声音模仿。所以那些模仿的声音,虽然在同一个段落里有着相同的歌词和旋律动机,但并不是同时唱出来的。模仿手法可以作为一部作品整体使用,也可以用和弦乐句打断,使各部分同时唱出相同的歌词。它最终淘汰了复调音乐,成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主流形式。
人文主义对音乐的影响比其他艺术要慢,因为音乐是所有艺术中最抽象的,它无法准确表达自然界和人类的思维。因此,毫不奇怪,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音乐种类和中世纪一样,是声乐,因为作曲家只有通过为音乐写歌词才能清楚地表达他们的音乐思想。
尽管如此,受人文主义精神的影响,文艺复兴时期比以前更注重表达情感。
比如,音乐家更注重运用不同的音乐手段来强调或增强重要的警示词,这就产生了“写描写”和“情绪表达”的手法,试图借助音乐特征来传达一首或几首歌词的主要情绪和感受。作曲时会选择一些可以用声音来描述的词,如“飞”作为波动的旋律,“悲”作为短半音乐句,“升”“降”作为音阶。但如果没有歌词,有时会难以辨识,比如波动,也可以形容惊涛骇浪。
此外,在情感表达上,旋律、和声、节奏、不协和半音系统都更符合句子的情感内容。
虽然文字描写、情感表达和无处不在的模仿成为宗教音乐和世俗音乐共同的重要特征,但两者在风格上并无重要区别,只是在演奏风格上有重要区别。宗教音乐是合唱音乐,世俗音乐往往是独唱,主要是因为世俗音乐更能体现情感和文字,独唱更容易表达。世俗的音乐也用鲜花装饰。
文艺复兴的三大音乐是:弥撒、古典歌曲和牧歌。
古典歌曲流行了大约500年,在文艺复兴时期的重要性不亚于古典和浪漫时期的奏鸣曲。即使在弥撒和牧歌中,也能看到经典歌曲的形式。
经典歌曲最大的特点就是仪式性的无伴奏合唱,所以16世纪也被称为无伴奏音乐时代。此外,文婧歌曲也有多个曲调——每个声部都有独立的主题;多节奏——这是对位模仿造成的,强弱位部分不一致,交错;还有多主题——一首歌里有很多主题模仿对位法;节奏一致的合唱——这多出现在重要演讲或段落的结尾。
至于弥撒,其形式与经典歌曲相似。此外,就像格雷果的神圣音乐时代一样,还有许多小型的宗教音乐形式,如颂歌、哀歌、圣歌、答歌、灵歌等等。
文艺复兴时期的宗教音乐以15世纪的杜菲(纪尧姆·迪费约1400-1474)和16世纪的巴勒斯坦(巴勒斯坦1525-1594)为代表。帕莱斯蒂娜达到了复调音乐发展的巅峰,结束了这个时代。
从文艺复兴到巴洛克的过渡,可见于意大利主导的蒙特威尔第(1567-1643)和英国的贝尔德(Byrd1543-1623)。
到了文艺复兴后期,基督教圣乐的发展开始出现,因为马丁路德改革后,基督教脱离了天主教,开始发展自己的圣乐。马丁·路德强调宗教音乐要摆脱天主教圣歌在宗教仪式形式上的困境,要承载上帝的真道:圣经和对生命的信仰。因此,基督教的圣歌中有赞美诗和赞美诗。改革区的宗教音乐在英国变化最小,因为改革区的政治因素最重要,没有深入到核心信仰的改革。因此,重要的基督教诗歌和天主教圣乐可以在英国共存。真正的基督教神圣音乐大本营在德国,直接受到作曲家史高斯(Schutz1585-1672)到巴赫(Bach1685-1750)的影响。巴赫是巴洛克时期最伟大的宗教神圣音乐作曲家,他对德国音乐的未来发展非常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