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香奈儿被罚21万,此前还收到过哪些处罚?
香奈儿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罚款21万人民币,被没收违法所得款项。这已经不是香奈儿第一次领罚单了,在去年11月份香奈儿就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金额20万元。香奈儿在广告中称其产品具有美白祛斑功效,实际上这款美白祛斑产品不含祛斑剂用途使用成分。
早在2016年年底起,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销售的一款名为?香奈儿奢华精粹乳霜?化妆品,在这品牌的网页广告中,大量使用了护肤功效淡化色斑的广告用语。后来又有一款名为:?香奈儿光彩晚安修复面膜?产品,在产品介绍网页中使用了?抑制黑色素?的广告用语。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配方表上面显示,这两款产品都不具备祛斑美白等功效。
而在2017年的时候,上海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对香奈儿进行过罚款处罚,查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好、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相关部门对此处罚没收所有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1万元,并罚款130万,并责令香奈儿停止销售。
其实大牌产品因为虚假广告宣传受处罚的不止香奈儿一家,此前雅诗兰黛、LV等国际知名品牌也曾经因为虚假广告受到过处罚。雅诗兰黛因为虚假广告被罚款40万人民币。雅诗兰黛在天猫商城销售的?倩碧鲜活10%维C精华?商品介绍页面中,介绍商品有改善痘印、提升肌肤自愈能力的功效,但是却没有提供相关依据,这样的广告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从而构成了商品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