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假来了!你开不开心?

疫情之下,国内消费遭受重大冲击,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从三月初至今甘肃、浙江、河北等多地出台措施,提出每周2.5天假期,4月11日南京鼓励试行2.5天假期的政策甚至引发了1.5亿的阅读量。

面对政策的变化,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紧随政策对管理制度进行适当调整?2.5天假期是否必须实施?

本文从企业用工管理的如下4个视角分析2.5天假期政策始末与适用。

本期探讨话题

1. 2.5天休假的“前世今生”

2. 2.5天假期政策,强制or鼓励?

3. 2.5天假期实质是调休

4. “0.5天假“是否可用年休假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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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休假的“前世今生”

事实上,此次多地的2.5天休假并非创新之举,国务院就曾于2015年8月4日首次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 旅游 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到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工作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但截至2016年底,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等10多个省份出台意见鼓励实行,从国家层面出文到地方政策推动的一年多时间里,政策几乎依旧停留在文本层面,本文认为,如今的重提仅仅是疫情下重复性、阶段性,以激活内需为目的的特殊举措,几乎不会对疫情过后的企业正常用工产生任何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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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假期政策,强制or鼓励?

从各地政策来看,比如江西省提到“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周末外出休闲度假”;甘肃省陇南市政策指明“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休假 旅游 ”,同样浙江省政策所用字眼是“有条件的”,所以从各地政策效力及文件精神的角度,2.5天假期属于鼓励性、引导性政策,同时各地都优先在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推行,企业对该政策是否适用,还是具有较高的选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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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假期实质是调休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指出,我国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从各地政策来看,比如江西省政策规定,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甘肃省陇南市的政策也表明,必须在完成工作任务且安排好值班人员的情况下,实行2.5天休假,所以2.5天假期虽然用休假来表述,但其实质类似于调休。

2.5天的弹性假期并未改变基本工时制度,即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将原属于工作日的某半天(4小时)的工作时间灵活平摊至其他工作日中,比如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在周一至周四各增加一小时的工时,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此安排下每周前四个工作日多出的一小时工作时间属于地方政策性指导下对原工时的属地化合理调整,不涉及加班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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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天假“是否可用年休假抵扣?

正如上文所言,多出的半天假期并不等同于法定休息日,参照早在2016年各地推行2.5天休假政策时某些地市对此的具体安排,比如某市提出,周五下午休假减少的工作时间,可采取以每周增加2小时工作时间,或将平时加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值班轮休时间调剂到星期五下午等方式予以解决,也可以考虑把带薪休假挪过来调剂执行。

基于政策的非强制性,具体的放假调休方式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所以在不改变劳动者周工作时长的情况下,一般选择调休;如果单位未将计划放假的半天工时平摊至其他工作日,可以选择年休假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