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立的欠税事件

2009年3月23日,台语歌手彭立下午在台南搭机欲前往厦门演出,却在机场因“违反税捐稽徵法”、被列为通缉犯遭限制出境,之后移送台北地检署开庭。期间她被铐上手铐,关进了拘留室。她受访时提及此过程仍备感屈辱数度落泪;她对自己“犯罪”一事一头雾水,只知道是与前男友张乃仁交往时合开公司,所欠下的4千多万元台币(注:约800多万人民币)债务有关,加上张母私自做帐,让身为公司负责人的她被告,她说:“我连告我的人都不认识,更不知道自己被通缉。”

她与前男友3年前分手,却背负与男友合资公司时欠下的庞大债务,多年来她拼命写歌赚版税,原本以为钱已还得差不多,前天却突然在机场因通缉犯之名被移送,让她傻眼。虽然事后她以5万元交保,检察官准许她照常出境工作,但需检附“缉捕归案证明”,且前天她从台南移送高雄航警局、再送台北地检署,开完庭交保回家已耗掉近12小时。

潜心修佛的她,多年来到监狱演讲开导受刑人、帮助忧郁症患者,但与张乃仁这段情,却让她自己也得了忧郁症一度想自杀,还成为“犯人”。彭立表示,这些债务和前男友及其母亲都有关系,但令她伤心的是,每回都是她一个人面对,对方丝毫没有回应,就连这次她莫名其妙成为通缉犯,她打电话问他怎么一回事,他说不出所以然,也没有协助处理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