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枪毙一个犯人要12个人一起开枪?是他罪大恶极吗?
为何枪毙一个犯人要12个人一起开枪?是他罪大恶极吗?说到死刑,很多人都是闻之色变。作为和平年代最严厉的刑罚,死刑的存在可以说是维持社会和人性底线最重要的标尺。随着人类社会越来越文明,死刑的方式也越来越人道。封建时代那会,砍头都只能算是最普遍的小儿科。要是惹恼了皇帝,一个凌迟判下来,才叫生不如死。不管是何种方法,古代的死刑制度确实反人类,当然,也和封建体制的愚昧有关。直到后来火枪的出现,枪决开始登上死刑舞台,并逐渐取代了砍头的位置。但在我国,总是有点后知后觉。虽然清末那会,火枪已经在全国普及了,但清政府却一直没有将其应用到死刑上。
究其原因,在于清朝统治者封建迷信,认为人的灵魂在脑袋,一把小小的火枪是不足起到惩戒犯人的作用的。直到1894年,清政府才终于首次尝试了枪决这一死刑方式,被枪决的人叫石川伍一,是个日本潜入中国进行特务活动的间谍。其在甲午中日战争中,因为在天津从事间谍活动被清政府逮捕,由于他是个外国人,按当时的国际条例,我国的斩首死刑对其并不适用。于是,清政府便对其进行了枪决,石川伍一也因此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枪决的人。也是看到枪决确实高效好用,石川伍一之后,枪决也慢慢在清政府的死刑手段里普及开来。
因此,为了确保犯人能被成功处决,一般都是多人配备火铳,集体朝死刑犯开枪,人多了,命中率自然也就高了,而这个模式也一直传承到了今天。而到了后来,随着枪械的不断进步改善,“一枪毙命”也不再是天方夜谭。按理来说,枪械准度上去了,完全没必要再沿袭近代十几个人同时开枪的枪决模式了。但直至今天还没有取消,这又是为何呢?原因在于这一枪决模式又找到了新的立足点,不难发现,现在的死刑都讲究人性化。即便是十恶不赦的死刑犯,处刑时也要秉持人道主义。而多人枪决正好能满足这一要求,试想一下,行刑人在枪毙一个手无寸铁的犯人,势必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罪感。长久以往,必然会精神出现创伤。
倘若多人执行便不存在这个问题,每人都在开枪,没人知道致命的那一枪是谁放的,将这种精神压力平均分摊到每个人身上,自然便解除了行刑人的道德枷锁。因此,多人枪决在今天也依然有用武之地。此外,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对人道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近两年,注射死刑也开始普及,而且也是两个按钮,一个按钮控制安慰剂注射,另一个按钮控制毒剂注射。两个行刑人谁也不知道哪个才是毒剂按钮,不但照顾了行刑人的心理,还兼顾了对死刑犯的临终关怀。死刑的进步,不仅是人道主义的体现,更是法治文明和国家文明的体现。相信不远的将来,死刑将更加先进和人性化。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人人遵纪守法,安居乐业。死刑再人道,毕竟仍是死刑,虽然过程千种风情,但最后还是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