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爪为龙 四爪为什么?
五爪为龙,四爪为蟒
“五爪为龙,四爪为蟒”的说法形成于清代,主要作为皇帝与下臣服装上纹饰的差别,皇帝穿”龙袍”,其它皇族和下臣穿“蟒袍”,但这只是名称上的差别而已,大体形状相同。
据《清会典图》记载:皇子蟒袍,色用金黄,片金缘,通绣九蟒,裙四开,亲王郡王蟒袍制同,惟色用蓝及石青。曾赐用金黄者,亦得用之,裙四开之制,凡宗室皆如之。
贝勒蟒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片金缘,通绣九蟒四爪。贝子固伦额附下至文武三品官、奉国将军、郡君额驸、一等侍卫,蟒制制同。贝勒以下、民公以上,曾赐五爪蟒缎者,亦得用之。
文四品官蟒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片金缘,通绣八蟒四爪;武四品官、奉恩将军、县君额驸、二等侍卫,下至文武六品官、蓝翎侍卫,蟒袍制同。
文七品官蟒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片金缘,通绣五蟒四爪;武七品、文武八九品、未入流官,蟒袍制同。
清代在名称上,已经将龙与蟒划分的十分清楚,五爪为龙,四爪为蟒。但是在具体执行时,并不一定如此。其原因在于蟒袍在清代应用范围甚广,大家皆服已经习以为常。实际情况是,地位高的,照样可以穿“五爪之蟒”,而一些贵戚也得到特赏可穿著“四爪之龙”。
但是龙袍与蟒袍在名称上却是有严格区别的,龙是皇帝的化身,其他人不得僭用。于是,一件五爪二角龙纹的袍服,用于皇帝,可称为龙袍,用于普通官吏,只能叫蟒袍。皇帝若赐服于功臣,必须“挑去一爪” ,如此一改,臣子所得的赐服就不能算是龙袍了。
扩展资料
龙具有兔眼、鹿角、牛嘴、驼头、蜃腹、虎掌、鹰爪、鱼鳞、蛇身,九种动物合而为一的形象(也称作九不像)。 然而,又有一称,龙具有“虾眼”、“鹿角”、“牛嘴”、“狗鼻”、“鲶须”、“狮鬃”、“鹰爪”、“鱼鳞”、“蛇尾”九种动物所组成。
而五爪趾(实际是五趾不是五爪)金龙是中国皇帝的标志,在封建社会中规定只能由皇帝使用。而其他皇室人员以及地方需要用到龙形的时候,只能使用“四爪龙”。
皇帝的标志
中国古代龙的群领,是龙族最高的王者,统领整个王族,而五爪金龙并不是真的拥有五个爪子,而是四个爪子上拥有五个指头而已。
同时中国皇帝自称为“真龙天子”,为上天“真龙”的化身。规定只有皇帝的随身物品和衣服上能够绘制“五爪金龙”的形象,其他需要用到龙形的地方则使用蟒(因为四爪为蟒,五爪为龙)来区分。
其隐含的意思为“只有皇帝才是真龙”,而其它的“四爪龙”同样是“蟒”而不是“龙”。朝鲜龙四爪,日本龙三爪,这是由于古代中国皇帝对于周边国家的限制。
百度百科-五爪金龙